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人才引擎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对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育人才需求日益增长。南京师范大学作为我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始终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教育人才。近年来,该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授予,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立背景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ucational Doctor,简称Ed.D)起源于美国,旨在培养具有教育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的高级教育人才。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设立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南京师范大学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于2007年设立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输送了一批批优秀人才。
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教育理论基础、丰富教育实践经验、较强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具有坚定的教育信仰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2. 掌握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具备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
3. 具有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4. 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教育研究,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特色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注重实践性,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参与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2. 重视跨学科交叉培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课程涵盖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3. 实施双导师制。学生入学后,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实践导师共同指导,确保学生在理论与实践方面得到全面培养。
4. 强化科研能力培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要求学生完成一定数量的科研任务,提高学生的科研素养。
四、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授予,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在新时代背景下,南京师范大学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深化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改革,为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教育人才贡献力量。我们相信,在南京师范大学的努力下,我国教育事业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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